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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条款和条件

一般商业条款(AGB)

Silberfels 有限责任公司

美因河畔法兰克福

§1 适用范围

  1. 本《一般商业条款》(AGB)适用于Silberfels GmbH(总部位于美因河畔法兰克福,以下简称“经纪人”)与其客户(以下简称“客户”)之间的所有商业关系。
  2. 本《一般条款与条件》中所指的“客户”既可以是自然人,也可以是法人。
  3. 除非经纪人已明确以书面形式同意,否则客户提出的不同商业条款均不适用。

§2 合同标的与服务内容

  1. 经纪人的业务内容是促成或中介房地产合同,特别是:
    • 土地和房地产的买卖
    • 住宅及商业房地产的出租与租赁
  2. 此外,该经纪人还提供其他服务,特别是:
    • 房地产评估
    • 市场分析
    • 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咨询服务
    • 房地产营销支持
  3. 具体的服务范围以相应的经纪委托书或个别协议为准。

§3 经纪合同的成立

  1. 经纪合同可以通过书面、电子、口头方式或通过推定行为成立。
  2. 当客户出现以下情况时,经纪合同即告成立:
    • 索取或收到项目简介
    • 使用对象信息
    • 由房产经纪人带看。

第4条 房源信息与房产详情

  1. 所有报价及房产信息均不作任何承诺,且不具有约束力。
  2. 有关房产的信息基于各业主或其他第三方提供的资料。
  3. 除非经纪人被指控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违约行为,否则其不对上述信息的准确性、完整性或及时性承担任何责任。

第5条 佣金/中介费

  1. 只要经纪人的活动促成了一项主合同(例如买卖合同、租赁合同或租地合同)的订立,该经纪人即有权获得佣金。
  2. 佣金金额以相应的报价、项目简介或单独协议为准。
  3. 佣金应在主合同签订时视为已赚取并到期应付。
  4. 经纪人的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4天内全额支付,不得扣除任何费用
  5. 请将款项汇至以下银行账户:

账户持有人:Silberfels GmbH
IBAN:DE69 5004 0000 0516 7440 00
BIC:COBADEFFXXX

  1. 关于经纪佣金的法律规定,特别是涉及住宅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规定,不受影响。

第6条 兼职

只要没有法律规定予以禁止,经纪人亦有权受报酬为另一方合同当事人提供服务。

第7条 信息的披露

  1. 由经纪人提供的房产信息、简介及文件仅供收件人使用。
  2. 未经经纪人事先同意,不得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。
  3. 如果客户违反此项义务,并因此导致合同成立,则客户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,特别是应承担因未获得佣金而造成的损失。

第8条 实地考察

  1. 看房时间原则上由房产经纪人安排并组织。
  2. 客户承诺,只有在与经纪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,方可参观房产。

第9条 责任

  1. 对于因造成生命、身体或健康损害而产生的损失,经纪人应承担无限责任。
  2. 对于其他损失,经纪人仅在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承担责任。
  3. 因轻微过失违反合同基本义务而导致的责任,仅限于可预见的、合同典型损失。

第10条 保密义务

客户承诺,对在经纪活动中获悉的有关房地产、业主或合同当事方的所有机密信息予以保密。

第11条 诉讼时效

除非有不同的法律规定,否则针对经纪人的索赔将在法定时效期限内失效。

第12条 管辖权与适用法律

  1. 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律。
  2. 对于商人或公法法人,管辖地为Silberfels GmbH位于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的注册地。

第13条 保留条款

如果本《一般条款与条件》中的个别条款全部或部分无效,或将来变得无效,其余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。